泌阳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通过深化思想认识,转变调解工作理念,规范调解行为,创新调解方法,使全院的调解工作呈现出昂扬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提高认识 转变调解理念。 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转变工作理念,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调必调、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要求法官在调解形式、思路上求创新,在调解方式、方法上求突破,逐步形成了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全程调解模式,有效地调解民商事纠纷案件,提高调解、撤诉率。
健全组织 加强调解指导。为使调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形成全院调解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和指导全院调解工作,实行主管院长亲自抓,各业务庭庭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院调解力度。
学习动员 强化调解意识。该院进行层层动员,强化干警调解意识,努力在全院营造人人重调解、人人讲调解、人人抓调解的工作氛围。同时,安排全体干警有计划地学习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关于调解工作目标、实施细则、各级领导讲话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提高全院干警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调解原则、方法、技巧等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转化成干警的自觉行动。
动态管理 完善调解考核。该院将调解工作纳入全院工作绩效考评和法官绩效工作考评目标,以加强对法官和各业务庭调解工作的考核,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提拔、评先等挂钩,具体运用时优先考虑调解工作突出的法官和部门。同时逐案设计了调解结案登记表、调解台帐,要求各部门认真填写,每月报院考核办公室,实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