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注重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11-06-16 08:16:33


    确山县法院从涉诉信访工作现实情况出发,采取五项措施部署当前及今后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工作。

        一是要求各部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转变思想观念,要形成信访工作不仅仅是立案庭的职责,而且是法院所有业务庭的职责的共识。全院干警要以全国法院推行五项制度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纲领,紧跟上级法院的政策方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狠抓涉诉信访工作不懈怠。

二是要从源头抓起,要明确责任,从立案、审判、执行三个方面抓起,从立案时就要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重在案结事了,树立大信访格局。在日常工作中将“便民、利民”渗透到工作细节中去,杜绝生、冷、横、硬、拖现象的发生,减少当事人对法院的畏惧和对法官的误解。同时抽调专人,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带案下访,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及时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化解工作。

  三是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寻找案件平衡点,争取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并且对立案到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随时进行评估,及时掌握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狠抓案件质量,强化案件监督,在案件评查上狠下功夫,开展“信访案件逐案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要从制度上保证落实的到位,狠抓最高人民法院五项制度的落实。全面贯彻最高院“风险评估”、“定期约谈”、“信访通报”、“多元化解”、“信访案件终结”等制度,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同时,积极探索涉诉信访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党委领导,谋求人大协助和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密切配合。在案件办理上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真正做到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五是要畅通渠道。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民生理念,以信访接待为依托,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完善领导轮流值班制度,满足当事人来访就能见到院领导的愿望,及时向上级传达信访工作情况,尽可能将信访苗头消灭在初访状态。将信访工作由静态变为动态,由单一被动接访转变为动静结合的信访新模式,畅通法院信访工作渠道,从根本上做到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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