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犯罪儿子包庇 罔顾国法父子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28 09:03:51


    河南省正阳县一“80后”男青年刘某,明知父亲犯了罪,但因父子情深而罔顾国法,帮助父亲提供钱财使其长期藏匿,逃避法律制裁。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父亲潜逃5年之后终落法网,父子二人双双获刑。6月27日,河南省正阳法院以窝藏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刘国系正阳县农民,2007年5月,刘国(化名,已判刑)抢劫后潜逃至嘉峪关,被告人刘某在明知其父亲刘国系犯罪后潜逃的情况下,因父子情深,仍然将刘国从嘉峪关火车站接到甘肃省瓜洲县,后又于2008年3月份给姜某(另案处理)现金3000元,让姜某帮刘国在甘肃省安户籍和办理身份证,帮助刘国逃匿。2010年12月1日,21岁的刘某在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其父刘国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刘国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但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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