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缘尽需留情 离婚离家不离心

  发布时间:2011-07-06 08:04:53


    近日,西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告赵娟(化名)起诉与被告刘四毛(化名)离婚,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对离婚达成调解协议。

赵娟与刘四毛结婚多年,并生育有一子,现已成年。赵娟诉称,刘四毛从结婚之初到现在经常打骂自己,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变本加厉。现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案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甚至当庭大打出手,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为其做工作。本着案结事了的严谨工作态度,本着对当事人双方负责的态度,多次做工作促调解,并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

被告刘四毛也同意离婚,并表示虽然婚姻解除了,但是为了孩子考虑,以后无论何时,一家人终归还是一家人,以后有什么事情还是会尽量帮助他们母子。

主审法官提醒,婚姻有限,亲情无价,即使婚姻无法挽回,也应好聚好散,给孩子的未来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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