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四法执行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1-07-18 10:08:08


     正阳县法院以亲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结合当前开展的反规避执行活动,积极探索为民服务新思路,采取四法执行工作方法执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和谐执行。审理阶段对当事人履行能力进行评估,做到审判兼顾执行;加大执行中担保的适用,积极促成当事人通过设定财产担保或担保人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通过电话提醒、发放履行通知函等方式督促其履行,提高自动履行率。今年以来,共执结案件346件,当事人自动履行166件,自动履行率达47.97%。

       真情执行。对那些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穷尽各种手段,同时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及时地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强调法官多作执行和解工作,对因财产数额执行和解确有困难时,适当减免当事人的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力促案件顺利执行和解,今年以来,共为当事人减免执行费用2万余元,使6件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和解。

       威慑执行。在执行中穷尽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而逃债、赖债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廉洁执行。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执行工作清清白白,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没有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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