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五项举措助推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19 16:25:37


为了有效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围绕县域“十二五”规划大局开展工作,汝南县法院积极探索案件调处机制,大力加强行政协调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县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汝南法院从五个方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判,确保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着力改进审判作风,加强行政裁判文书的说理,提高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加强两级法院沟通协调,做到上下观点一致。

      二是进一步为成功协调处理创造条件。如做好行政相对人、第三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工作,增进三者的理解和信任;对一些复杂、敏感、特别是影响面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群体性诉讼案件,采取提前介入、进村入户、巡回审判,缓解双方对立形势,促进纠纷化解。

      三是进一步发挥涉诉行政争议案件协调组织的作用。涉诉行政争议协调组织为行政争议的协调提供了组织保障,对行政案件的协调解决和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起了重要的作用,该院切实加强与协调组织机构的联系和沟通,使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涉诉行政争议案件的协调解决。

      四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办案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协调的工作机制。针对当前信访工作压力,该院行政审判工作从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入手,提高对行政协调结案的认识,树立坚实的协调办案意识。把协调精神贯穿到办案全过程,建立主审法官、庭长、主管院长逐级参与调解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协调工作做到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社会和谐”。

     五是进一步加强与县域内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通过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促进良性互动,共同探索行政争议的多元协调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矛盾;建立行政申诉信访预防工作机制,对在立案、审判、执行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反馈给行政执法部门,使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各行政执法部门,为其讲解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并对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从而提高其执法质量和提升其执法效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