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突出一个“严”字,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该院已先后制订了考勤、车辆管理、勤政廉政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确保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能。
二是强调一个“督”字,即监督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再好,没有严格地执行那也会变为一纸空文。该院为能使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得到落实和执行,非常注重制度执行的监督,包括领导对干警的监督、干警与干警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干警对领导的监督。
三是力求一个“实”字,即为民办实事,甘做人民公仆。该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改善执法环境,每月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弱势群体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的制度;对孤寡老人、孤儿实行援助制度等。
四是强化一个“能”字,即注重钻研业务,总结经验,提高素质。该院非常重视业务知识学习和对办案经验的总结,规定每星期五下午各庭室都要利用1个小时的时间集中学习法律、法理、讨论案件,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案件质量。
五是做到一个“求”字,就是请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让他们找出法院在司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各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改正。
六是实行一个“责”字,就是要求每个干警都明确责任,敢担责任,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