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建立“四对接”执行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1-07-26 09:17:43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该院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将“执行联络员”引入执行机制,构建与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群众监督、服务群众的“四对接”的 执行工作机制。2011年1—6月,该院69.23%的执行案件通过执行联络员提供信息或参与做工作促成执结,收效明显。

一是执行工作与社情民意对接。通过在矛盾多发的村庄、居委会、企业、学校中设立“联络员”,及时掌握矛盾苗头,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二是执行工作与群众工作对接。执行联络员与法官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加强联系,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动向及财产线索,这样就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加大执行的力度,为高效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执行工作与群众监督对接。通过聘请群众威信高,既了解社情民意,又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执行联络员,赋予他们全面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权利,对执行法官的执行行为及采取的执行措施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是执行人员与服务群众对接。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巡回办案地点,进行挂牌服务,接访当事人,化解执行矛盾,实现由“坐堂问案”向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巡回办案的转变,实现执行工作与服务群众的“零距离对接”,拉近执行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心理距离,方便及时地执行好涉及民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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