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谱写司法为民和谐乐章

  发布时间:2011-07-27 10:27:39


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五除”中,正阳县人民法院切实转变作风,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司法为民、爱民、利民的情怀渗透到审判工作中的每一环节中去,最大限度地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该院连续8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被最高院评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被市、县两级政法委分别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司法为民 架起群众与法官沟通的连心桥 

该院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群众家中等,到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调解、开庭、宣判,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如王勿桥法庭副庭长闵继承在审理马庄村白老太诉儿子履行赡养义务一案中,将审判庭开在了村口。白老太有六个儿子,唯有其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白老太患有多种疾病,且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闵继承了解案情后,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并邀请2村干部和2名县、乡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审理,在法官的辨法析理和村干部、围观群众的劝说谴责声中,白老太的儿子认识到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错误,当即履行了义务,收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功效。在法官回访中,白老太和邻里街坊无不交口称赞法官为民着想,是群众的贴心人。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审判案件443件,巡回审判率65%,旁听群众千余人次。  

该院还将调解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途径,将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作为工作目标,确保每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四结合,掌握五时机,运用十方法灵活开展调解,大大地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如张某诉某医院医疗侵权赔偿纠纷案。市人大代表、党组书记、院长姚强亲自主持该案的审理,两次召集被告单位负责人到庭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都很大,原告称如果赔偿不合理到省市打官司、上访。医院称是工作上出现失误,不存在侵权行为,不愿赔偿,官司打到北京也甘愿奉陪。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余黎明副院长通过向被告讲明利害关系,使对方意识到错误行为给原告造成一定的伤害,将受到惩罚,与此同时做原告的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原被告终于同意调解,并在调解书上签字,避免了一起上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全院共调撤案件974件,调撤率达70.8%。

         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力促息诉罢访     

该院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上,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积极探索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把解决执法问题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起来,对信访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变限期解决为有效解决。今年该院共接待涉诉信访案件7件,办结7件,涉访案件同期下降25%,有效杜绝了重复上访、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缠诉缠访等现象的发生。  

     该院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法院、人大、新闻媒体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取得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形成了信访工作的合力。该院还建立了群体性纠纷的预防调处机制,增强了对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应急调控能力。完善了案件审判质量评查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和因审判不公而引起的上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建立案件排查制度。对当月所受理、审结的案件认真归纳梳理,排查重点矛盾纠纷案件;对重点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案件扩大排查范围,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订工作预案。针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典型信访案件,该院实行信访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公开听证会实况,将案件事实、双方证据暴晒在“阳光”下,让胜败双方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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