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家庭琐事,公媳闹矛盾,儿媳狠心将公公打伤。西平法院近日对该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审理,判决儿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判决之后儿媳后悔不已。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3日,被告人丁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公公康某发生纠纷,后引起厮打。被告人丁某将康某推倒致其磕伤。经西平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康某的损伤为轻伤。
审理后该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经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且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