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伙玩“放鸽子” 触犯刑律同判刑

  发布时间:2011-07-28 08:35:41


正阳县一对夫妻,他们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发家致富,而是靠“放鸽子”骗取钱财,结果把自己“放”进了牢狱。近日,正阳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谢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谢某之妻金麻崩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8岁的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农民金麻崩,景颇族。2009年在南方打工时,经人介绍与正阳县王勿桥乡农民谢某认识并结婚。婚后,二人仍然过着打工度日的生活。2009年的一天,40岁的黄某和31岁的谢某某分别找到金麻崩和谢某,让金麻崩和谢某给他们介绍个老婆,此时的谢某夫妇灵机一动,想出一个歪注意,何不利用这些农村大龄男青年娶妻心切的心理,用“放鸽子”的方式骗取他们的钱财?说干就干。2010年2月份,谢某夫妇二人事先密谋后,金麻崩找来同村姑娘王麻崩和岳麻东,金麻崩告诉王麻崩、岳麻东,我给你们找个发财门路,咱们一起到河南骗钱,把男方的钱骗到手后再找机会跑,三人一拍即合。于是,王麻崩以别名叫“阿边”,岳麻东叫“阿芳”相称呼,三人合谋后,2010年3、4月份的一天,谢某和金麻崩夫妇带着“阿边”和“阿芳” (另案处理)来到正阳县,谢某和金麻崩就给“阿边”介绍给40岁还没娶上媳妇的王勿桥乡黄庄村的黄某为妻,把“阿芳” 介绍给31岁的谢某某为妻,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阿边”骗取黄某彩礼3万元,谢某夫妇分得赃款2万元,“阿边”得1万元;阿芳骗取谢某某彩礼23600元,谢某夫妇分得8000元。婚后约10余天,阿边、阿芳要求到街上赶庙会,阿边、阿芳借着上厕所之机会跑了。2011年3月12日阿边、阿芳、金麻崩、谢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麻崩、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金麻崩、岳麻东、谢某积极参与,均系主犯,被告人金麻崩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加之怀孕不适合羁押,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被告人谢某案发后退还给被害人部门赃款,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放鸽子”,是婚姻诈骗的一种方式,其典型作案特点是作案人针对欲婚者因年龄、身体、风俗、家境等因素急于结婚成家的心理,多人密谋分工,安排“假新娘”,由“热心人”说媒,待男女双方“钟情”后,寻找借口索要彩礼,有的甚至用登记结婚的合法手段骗取男方的充分信任,婚后“鸽子新娘”暂留男家,一旦钱财到手,便迅速“蒸发”,农村大龄青年在择偶时,一定要注意甄别,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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