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仗义解人意 欠者守信保证还

  发布时间:2011-08-02 08:52:43


    近日,西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08年11月份,原告张军(化名)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卖给被告陈杰(化名)价值95000元的生猪,被告陈杰当时出具欠条一份,该欠条载明:“今欠张军玖万伍仟元整(95000元)”署名陈杰,落款日期为2008年11月26日。后经多次催要,被告归还大部分欠款,还下欠10000元,现要求二被告归还10000元欠款,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原来被告陈杰在09年因为中风导致身体瘫痪,导致欠款无法偿还。后原告起诉,被告段梅(陈杰之妻)在法庭调解时当庭表示,虽然家里现在比较困难,但是一定会把钱还上。后原告张军也表示,既然被告夫妻讲信用,那他也大度一些,把当时有些没打欠条的小账免去。

    双方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对结果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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