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注重研究调解方法技巧,通过“五项措施”,有效化解纠纷。
一是重协商,做好委托调解。为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尝试委托调解,有效发挥基层组织、模范人物、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在化解矛盾、止讼息争、节约诉讼资源等方面的作用。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有关单位和组织以及其他有利于做好调解工作的单位与个人帮助法院做好思想疏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双方当事人聘有律师或诉讼代理人的案件,该庭首先做好代理人工作,通过代理人做好劝解,进而有效解决当事人间的纷争。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应注重当事人调解协议的延伸和落实,达成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内容,做好调解和执行的衔接,如在审理赵某夫妇诉其子赡养纠纷一案中,考虑到赵夫妇均逾80岁,行动不便,承办法官深入到当地村委,协同村干部,反复做工作,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部分赡养款额。临近春节,主审法官再次到当地回访,两位老人对被告后续赡养义务的落实情况均表示满意。
二是分责任,适用正反调解。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纠纷,主审法官针对这种纠纷及时分清各自的责任,运用正反调解法进行调解。如袁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袁某性格怪异,经常借口与张某无理吵闹,张某因不能忍受袁某的怪异性格经常在外游手好闲,不顾家业。针对这样一起案情并不复杂的离婚案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分别指出双方当事人的各自不足与错误之处,在法官的入情入理的分析与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足,并分别向对方承认了错误,两人言归于好,原告撤回了起诉,从而妥善处理了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三是重情理,采取模糊调解。针对一些赡养、继承类纠纷案件,该庭注重当事人之间的情义,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淡化法律责任的方法,采取模糊调解法化解矛盾。如张学广与其女张宋芝赡养纠纷案中,他们通过走访了解到张学广与其女张宋芝关系一直很好。只是由于张宋芝发生了意外情况而不能履行赡养义务,针对此种情况,承办人及时采用模糊调解法,强调当事人应该重情义,避免进行诉讼行为,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又恢复了往日的父女真情。
四是明是非,进行分步调解。针对诉讼中一次不能彻底解决纠纷的案件,他们对双方当事人其中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部分纠纷先行调解,待时机成熟时,再行调解。如李方明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他们先就双方当事人认可的事项进行先行调解,等另一事实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调解,从而避免了矛盾的长期性及案件久调不决的状况发生。
五是抓关键,运用综合手段解决。对于一些相对比较复杂的案子特别是信访案件积极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并积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周某与平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因国家公务员录用、经济补偿人事争议一案,经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周某依据该裁决申请执行。经审查后认为,裁决书仲裁存在适用法律法上的错误,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周某并没有向上级法院提申请复议,而是多次到上级法院反映不予执行的裁定的所谓“错误”,要求继续执行。基于此,该院指定专人多次向周某解释,但他往往是稳定一段时间后,再次到上级法院上访,扬言将以死维权。对此,该院及时向县委汇报,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成立以监察局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县委联合调查组,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通过调查,认为周某与平舆县工商管理局因国家公务员录用、经济补偿人事争议仲裁裁定是错误的。为进一步解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对策。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包案领导责任制。同时对周某的亲属也提出帮助做好稳定工件的要求。最后使案件进入程序加以解决,周的情绪十分稳定,终于放弃了不合理的要求,也不再到处上访告状,并愿意接受通过正当程序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