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孩子,给孩子寻找好的教育环境,本无可厚非。但是,把学生当作来财路,必将受到惩罚。近日,正阳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求学心切的学生和家长钱财的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家住正阳县城城郊的李某,曾因犯诈骗罪被正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李某仍不思悔改,重操旧业,继续行骗,这回他瞄上求学心切的学生和家长。他针对农村有些家长想给孩子寻找一个好的学习教育环境,把孩子送到县城上学的心理,进行诈骗。去年7至8月,李某谎称和正阳某中学校长熟悉,能给孩子办理到某中学上学、调班、入班能坐前排等,骗走王某、孙某等人共计现金6.3万余元,所骗款项被其挥霍一空。9月的一天,李某又故伎重演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曾因诈骗犯罪被惩处,其不思悔改,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赃,当庭认罪,依法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