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在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不断加强和完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官民纠纷,有利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今年1-7月,汝南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执行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0件,且无一申诉信访发生,从而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严格审查。汝南法院充分利用司法审查职能,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后,给被执行人一个合理的期限,由被执行人再次陈述自己的理由,然后再从案件的主体、权限、执法目的、程序、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审查。从而避免了单方审查中偏听偏信的缺陷,增强了司法审查的透明度。
二、建立科学执行的机制。一是坚持案前和解制度,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有行政庭负责收案审查,立案前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当事人不愿和解、和解不成立的依法立案执行。二是明确考核标准,将简单的追求结案数量,量化为结案率与主动履行率、和解率、强制执行率相结合。三是规范执行流程,合议庭成员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一人负责立案和解,一人负责合法性审查,合议庭成员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形成有机的整体,提高执行力。
三、注重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协调,实现案件合理分流。汝南法院积极争取县党委、人大、政府对非诉执行案件执行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重点行政机关的沟通,及时掌握行政管理动态,创造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对客观上无法执行,行政机关没有穷尽行政措施的案件,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对一些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委托行政机关自行执行,从而提升非诉执行工作的质量,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