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平舆县老王岗乡黄湾村的被告人黄指挥,近日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8年底的一天,云南省澜沧县的李小里、胡正祥、罗老大(三人已判)以找工作为由将云南省澜沧县女青年李某骗出后以20000元卖给被告人黄指挥。被告人黄指挥将李某从云南省澜沧县带到河南省平舆县老王岗乡黄湾村后,以28000元卖给汝南县三桥乡的叶某为妻。2010年4月13日,被告人黄指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拐卖妇女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指挥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人黄指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