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新蔡县法院以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为核心,强化“三室”功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立案调解室功能。该院在立案一庭设立诉前调解室,安排资深法官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开展立案调解,最大限度利用并节约审判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强化人民调解室功能。该院在各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常驻办公,实现人民调解员工作常态化,同时与县司法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强化信访接待室功能。该院在立案二庭设立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职责,组织排查涉诉信访案件,深入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确保信访案件及时、公正处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统计,2011以来,该院经人民调解室和立案调解室调处的案件26件,调处成功率达100%,成功化解信访案件3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