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官实在不是什么牛气或神圣的差事。涉入某些案件,法官就如石缝中的草,蜿蜒的长;又如河道里的水,遇转弯时还直走,结果是碰壁。亲朋说情、领导过问、要结果、下指令的案件,不足为奇,不知这是否也属于中国特色的范畴。每至于此,我便犹豫不决、举棋不定。如果丁是丁,铆是铆,指不定会被三叔六舅骂为“忘了自己是哪林子里的鸟”,或者被某些未能如愿的领导恶狠狠的夸奖为秉公办案;要是偏了心眼,则于法律所不容,于良心所不忍。握在手中的法槌据说是珍贵树木做成,声音格外清脆,但要想爽快利落的敲下,倾听这铿锵的槌声,也决非易事。
走到十字路口,红绿灯闪闪烁烁,有自动摄像镜头监视着过往的行人车辆,这个摄像装置被人们用拟人的手法称作电子警察。 电子警察可不是凡夫俗子,它不会点头哈腰打敬礼,也不会耀武扬威呈英雄。你只要从它眼皮底下过去,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对你的每一举动,它都一概录之,决不删繁就简,也决不添油加醋。我眼前一亮,茅塞顿开,如同牛顿看到了苹果落地,鲁班的手指被草划破一样:能否发明一种“电脑法官”,让它精通所有法典,古今中外、实体程序,应有尽有;洞悉著名案例,大要案、疑难案,无所不包。然后,让它端坐威严的公堂之上,说法断案。这不就可避免因人的因素而产生的裁判不公了吗。过人的博学,超人的客观,断起案来如同快刀斩乱麻,手起刀落,瞬息而就;又如算1+1,绝不等于2以外的任何东西。什么人情事故,它置之不理,因为它不吃五谷和杂粮;什么招呼指令,它不屑一顾,因为它不求闻达于诸侯。简直是太美妙了,我为我的创意拍案叫绝。这才是真正的法官,这才叫真正的公正。“电脑法官”的诞生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人类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公平正义就要通过这个发明切切实实的实现了。到那时,历代为世人称颂的包公、海瑞就不再是凤毛麟角,哪一个法院没有几十个。全国上下尽是清官,公平正义无处不在,人类将进入空前的法治文明的新时期。
我正要把这一理想付诸实践,却遇到几个技术难题:“电脑法官”谁来操作掌握,“电脑法官”用以判案的事实证据谁来分析认定,输出的结果谁来管理送达,适用的法律谁来解释说明,等等。不难看出,所有问题都共同指向一个答案:人。是的,人,既可能是心底无私、刚直不阿的人,也可能是趋炎附势、贪赃枉法的人。离开了人,“电脑法官”纵使是满腹经伦,恐怕也只能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可一旦到了人的手里,“电脑法官”纵使是心如铁石,恐怕也要具有人性了。那眼都不眨的貌似公正的电子警察也不过如此吧。我顿悟,电脑自从诞生一来不断升级换代,但始终没能进化为“法官”,也许就是因为电脑始终不能独立于人类而存在的缘故吧。
我不禁为我的自作聪明而哑然失笑。人类的公平正义要凭借“电脑法官”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东西来实现,未免滑稽。法官只要“日三省吾身”,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掌握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心里装着百姓和人民,不就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吗,还何求电脑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