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以“和谐司法、关注民生”为主线,立足本院实际,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涉农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切实增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和高效法律服务。
切实加强诉讼指导。针对农民群众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现实,该院切实加强对农民当事人诉讼指导,确保农民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加强和改进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提示及法律释明工作,要求广大法官要学会做群众工作,要有善于做群众工作本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农村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群众采用正确的心态理解法律,对待纠纷。
大力加强诉讼调解。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农村基层,该院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始终,认真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把握好涉农案件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提高调解水平,尽量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基层调委会的业务指导,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适用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基层法庭干警主动与辖区村委会、居委会互通联系方式,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调解网络,真正做到定纷止争,维护农村稳定。
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为强化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农民当事人合法权益,泌阳县法院努力开辟绿色通道,对各类涉农案件,尤其是农民工维权案件,坚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坚持以依法减免诉讼费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措施,不断强化各种司法救助手段,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群众打得赢官司。
该院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充分利用农村集镇大集有利时机,上街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党对农村的各项惠民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基层法庭为依托,在全县21个乡、镇(场)分别设立办案联系点,采取就地办案、就地开庭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化解涉农纠纷,为推进泌阳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