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理家务事

  发布时间:2011-08-24 09:35:18


    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动物都知道报答父母养育恩,何况人哪?近日,西平法院快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李某系被告张珍、张顺之母,现年83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体弱多病,二被告对老人不管不问,无奈之下,李某诉诸法院要求两个儿子支付赡养费,西平法院作出(2011)西民初字第60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二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76.71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无故拖延,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多次找到二被告做其思想工作,被告张顺主动支付了赡养费并且写下保证书,以后按月支付赡养费。被告张珍却拒不履行,法官查询了张珍的个人存款,发现其名下拥有14笔共计12万元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冻结张珍存款2万元,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拘留10天的决定。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张珍主动把母亲接回家,并向法官一再保证,一定好好善待母亲。

    西平法院仅用十天执结了这起赡养纠纷案,达到执结一案,教育一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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