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七擒孟获”的故事,而今家住河南省汝南县汝宁镇的被告人孟杰,因故意犯罪四进四出。瞧!刚出狱一个月零三天,又见财生贼心盗窃他人电车,近日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0年12月8日22时许,被告人孟杰在汝南县汝宁镇动漫城门前,趁人不备将被害人胡某放在动漫城门口的“新日”电动车盗走,经鉴定,该车价值1860元,现该车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于198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流氓罪、奸淫幼女罪于1994年11月被有期徒刑十六年;因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7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0年11月5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孟杰有违法犯罪前科,可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孟杰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赃物已退还被害人,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