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汝南法院牢牢把握“真、活、广、严”的“四字要求”,确保党务公开见成效。
真——所有公开的内容都是真实、客观的,如实反映出各项工作的本来情况和面目,不带任何水分。
活——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时效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公开相应的内容。对于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党组织和党员通报;适宜对小范围公开的,主要采取通过党务公开栏、意见箱和召开座谈会、支部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宜对社会各界公开的,采取网络、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
广——党务公开既面向党内,又面向党外,公开的内容涉及到法院的重要改革举措、重要的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包括审判执行等常规性工作、教育活动等阶段性工作和干部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和增加,内容较为广泛、全面。
严——在审核环节上,由院党务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公开的内容,提交给院长,院长审阅后提交党组会研究审核。在公开环节上,党组会同意公开的事务,由办公室或者其他承办部门及时采取有效形式进行公开。在反馈环节上,一方面,由党务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意见,另一方面,采取正式谈话、民主测评、座谈讨论等方式征询党员、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