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来,确山县法院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对涉诉信访工作坚持从源头抓起,注重抓案件质量,强化调解,对涉诉信访苗头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息诉,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一是健全机制。该院将信访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了信访综合审判职能作用。在法院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将信访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岗位目标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在年度内信访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方法措施不到位,不能有效息诉或稳控当事人的除取消部门及直接办案人员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源头治理。为从源头上防止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该院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之举,不断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审管办对全院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百分量化评估,并对主要审判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此外,实行法官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具体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庭长、主管院长按照各自职责对出现的瑕疵案件、错案分别承担责任,问责到底。
三是强化调解。该院以和谐司法促案结事了为目的,注重抓案件调解工作。把调解率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推行全程全员调解,使调解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指标落实到每一名审判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主动邀请当事人亲戚朋友、代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把“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理念和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充分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把审判活动变成了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的催化剂,大大提高了调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