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年 婚姻仍无效

  发布时间:2011-08-30 08:49:23


    两个年轻人从恋爱、同居、生子、分居到补领结婚证……共同生活近20年、并育有一个子女的一对“夫妻”。日前,被正阳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当听到法官的宣判,李某不解的问?“咋了,我结婚20年,怎么是违法婚姻?”

家住正阳县某村的张某和李某年龄相近,从小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张某的父亲和李某的母亲是亲兄妹关系, 1990年,张某与李某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张、李两家的大人们,为了亲上加亲,都竭力凑合这对般配的青年男女结为夫妻。同年底,原、被告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在向工作人员隐瞒两人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情况下,顺利地领取了结婚证,次年12月生育一男孩。待孩子稍大以后,张某到广州打工,近些年,逐渐与李某产生家庭矛盾,原告张某遂于今年7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与李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和李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他们隐瞒表姐弟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属于无效婚姻,宣告被申请人胡某和许某的婚姻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7条“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尽管原、被告结婚20年,仍属违法婚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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