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四项措施推进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01 14:39:07


    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驻马店中院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刑事审判法官集中学习活动。举办全市法院系统刑事审判业务集中培训,就“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八)的适用、量刑规范化的实务问题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和探讨。同时,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每周一讲”活动,深入推进“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的开展,形成一种讲学习、勤学习、会学习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刑事审判工作人员的司法能力、司法技能,打造专家型、学习型的法官队伍。

    二是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杜绝超审限现象。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全市法院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对所有超审限案件和即将到期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案登记造册,实行主管院长、庭长包案和催办督办制度。对超期未结案件限期结案,对即将到期案件,要在审限内结案。通过清理活动,全市法院实现案件的零超审限。

    三是开展调解工作竞赛活动,加大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力度。强调把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注重把握调解时机,找准调解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注重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法、程序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使当事人对判决的可能结果和面临的诉讼风险有合理的心理预期,从而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实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梯次调解法”,尽最大可能使案件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试行刑事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审判长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讨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针对案件质量、效率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对同类型案件进行总结,提出指导性意见;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刑事审判政策,统一司法尺度。审判长联系会议还要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承办人的责任承担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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