孪生兄弟电击野鸭 双方受审领罚金刑

  发布时间:2011-09-07 09:07:35


    家住汝南县某村的被告人刘建国、刘新建,系孪生兄弟,为猎食野味在禁猎区联手猎捕野鸭,近日均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处罚金二千元。

    为猎食野味,被告人刘建国、刘新建兄弟二人经预谋后多次在河南省宿鸭湖自然保护区的湖面上联手私自架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2008年11月初至11月24日期间,二被告人用上述方法共猎捕野鸭42只。宿鸭湖自然保护区属于禁猎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建国、刘新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二被告人系偶犯,犯罪情节较轻,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真诚悔罪,可酌定从轻处罚。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随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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