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三项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发布时间:2011-09-08 08:38:19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确山县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意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知晓当地群众性格特点等优势,积极创新陪审员工作举措,为陪审员搭建工作平台,使陪审员成为法院工作的“审判员”、“调解员”和“监督员”,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和满意度。

    一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针对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的特点,将其大致分为几个团队,分期分批进行专项培训,普及法律专业知识,传授审判技能和调解技巧。

    触面广,了解社情民意,面对复杂的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诉前和庭后调解,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法、理”结合,有效地减少阻力化解矛盾,使事件尽可能得到调解,促进和谐社会。

    三是让人民陪审员充当法院工作的监督员。根据人民陪审员接触法院工作较多,对法院比较熟悉的特点,邀请陪审员对于法院在审判和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在廉政勤政、遵纪守法方面的表现进行监督,积极听取各位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合理的行为进行批评,以改进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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