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闸法庭巧借社会力量调处矛盾纠纷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9-09 09:29:14


    汝南县法院三门闸法庭地处三个街道办事处毗邻处,交通便利,经济活跃、社情复杂。今年以来,针对出现的大量矛盾纠纷,巧借社会各种力量化解纠纷,取得良好成效。今年1至6月,该庭受理各类案件127件,结案103件,调解结案83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

   一是巧借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依托社区居、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让村、社干部、片警参与到纠纷调解工作中来,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今年7月初的一天,郑州物流货物配送站委托梁洋洋送一批制砖托板到河南省汝南县三门闸街道黄庙村。7月4日晚,梁洋洋到达黄庙村的一个砖厂,砖厂老板姚杰验货后称货不符要求,要连货带车扣下,接着便有人开了两辆四轮拖拉机把车拦在中间。梁洋洋无奈只好报警,民警几次出警协调,但姚杰以经济纠纷为由拒绝放行车辆。该庭在审理此案中,邀请三门闸派出所民警一起进行调解。通过法庭和派出所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梁洋洋车辆当即放行。  

    二是巧妙运用亲友关系,找准切入点,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如该庭受理的王某父子赡养纠纷一案,原告要求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被告表示由于早年分家老人偏心,不愿意支付,由于双方矛盾大,言辞激烈,案件无法调解。但法庭注意到张某不时到庭里问案件情况,对此事很关注,经了解其是原、被告的亲戚,庭审时,法庭便提前邀请他参加旁听,并协助进行调解工作,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针对当事人信赖和依靠其诉讼代理人的特点,通过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的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对于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法庭干警注重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缓解其过激情绪,发挥他们在司法调解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采用老百姓最易接受的语言表述,解释法律法规,以说事拉理的和谐方式向当事人作释法析理,从而实现了当事人与法官的有效沟通,为案结事了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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