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五举措为秋收工作扎实服务

  发布时间:2011-09-20 09:23:45


    确山县法院为确保辖区农民秋收生产能够顺利进行,将各类涉农案件列为当前审判工作的重点,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延伸服务功能,全力保障和维护农忙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 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时快速审结,充分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双抢”生产,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对涉农相邻关系、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回访等方式,将司法调解贯穿到审判及执行工作中的全过程,并采取适时邀请村组干部、司法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案发现场就地调解纠纷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求案结事了。

    三、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落实司法救助。针对农村当事人秋收生产中收割时间紧张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判、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群众诉累。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简化申请办理救助手续,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最大限度地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四、强化集中执行涉农案件。抽调业务骨干,专人负责涉农纠纷案件执行工作,对拖欠民工工资、坑农害农案件、工伤赔偿及民工劳动争议等案件采取快速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因农忙无法按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慎用强制措施,主动做好双方工作,争取和解,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证农民群众及时足额拿到执行款。

    五、增强普法护农意识。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的便利,在办案过程中或办案后,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并针对这一时节出现的涉农热点问题,采用摆设“法律摊”、制作宣传板块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法院基本工作、司法服务和诉讼常识,引导农民通过正确的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