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法院切实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22 11:31:06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省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会议精神,畅通法院工作的民意表达渠道,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西平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我院党组将联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昌林亲自管、亲自抓,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来信来访及政协委员的提案等一律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络工作的日常事务,并抽调专人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案件督办及报表的报送工作,使该工作真正达到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规范的联络工作网络。

    二是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制定了《西平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方面完善联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明确六个派出法庭负责本辖区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实行院党组成员和法庭干警结对包干。

    三是请进来、增强了解。我院在审判法庭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席,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视察、开展调研、参与执行和案件的协调。在开展业务竞赛、考核评比、总结表彰等活动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同时建立短信群发平台、在法院网设立代表之窗、热线电话,努力拓宽联络渠道,多方位、多渠道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与交流,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走出去、加强沟通。院党组开展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通过走访活动及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两会期间,院党组成员到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梳理,发至各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定期向人大、政协报送我院《工作简报》、审判动态、典型案例和报告工作情况,主动争取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和人大批办、批转的群众来信,指定专人逐案登记、督办督查、定期催办、定期通报、定期反馈,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及时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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