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创建文明窗口 全面加强立案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26 15:16:29


    今年以来,泌阳法院大力优化立案环境,规范立案工作程序,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依法、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审判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使立案大庭成为联系群众、公正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文明立案窗口。同时,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实现案结事了,大胆尝试立案调解工作,设立了立案候谈调解室,抽调两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老同志担任立案调解工作,专门调处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截止目前,共调解案件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具体工作中,该院立案庭干警始终做到视当事人为亲人,坚持文明、高效立案。“把审判和执行工作当做父母交办之事来办,把当事人当做兄弟姐妹来接待”,这是该院对全体干警的基本要求。立案庭所有工作人员,时刻牢记院党组的要求,抓好“窗口”形象,优化服务功能,体现人文关怀,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上,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看上”。

    在制度建设上,该院制定了立案速裁调解工作制度,对于立案工作的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工作及立案调解工作。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和难易程度,因案而异,繁简分流。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争议不大的继承案件,标的小的民间借贷案件,且能及时送达给被告的,立案庭及时安排立案调解,对即时达成调解协议的,迅速制作调解书。对于调解无望的,及时移送各业务庭排期开庭审理。同时,该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私权处分。在立案调解前,首先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征询他们是否同意调解,在征得同意后才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地点也是征询当事人意见,选择更为适合调解的地点去调解,没有公力干涉的审判程序,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这样的调解方式。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法官采取灵活的调解方式,坚持科学的调解艺术,因案而异,因人而宜,以正面引导为主,辅以法律知识的教育,激活当事人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始终使当事人的脉搏在法官的掌控之下,做到了心灵上的相互沟通,情与法的紧密相融,切实使当事人双方真正“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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