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个协议就不养爹娘了,这在法律上允许?”平舆县庙湾镇白发老人杨大爷,在旁听平舆法院巡回庭审时气愤地与人议论。
2011年9月28日,平舆县法院民二庭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儿子为抢耕地不赡养父母的案件。
原告杨某为了争抢父亲的耕地,而签订了得不到耕地就不赡养父母的协议,原告杨某以所签协议为由状告父亲归还耕地案,平舆县民二庭巡回法庭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事人所在村许多群众参加了庭审。庭审进行中下起了中雨,众乡亲冒雨听审,有村民自发从家中拿来大伞为法院干警挡雨。庭审中民二庭庭长李章留解释到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赡养义务,如果私自协议不赡养老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杨大爷听完法院的审理指着原告杨安说:“小子,回去好好孝顺老爹老娘,别再想歪点子啦。”
此次巡回法庭不仅解决了诉讼当事人之间的赡养纠纷,而且也向广大群众普及了赡养老人方面的法律知识,树立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