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两位年近七旬的老人老有所养。
家住平舆县辛店乡的张某、梁某老两口已经年近七十岁了,老两口均有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顾。因此事与子女闹起了矛盾,最后起诉到法院,要求五个子女轮流照顾老两口的生活。
平舆法院辛店法庭受理此案后,耐心做原告、被告之间的工作,并寻找多种方案力求圆满地解决张某、梁某的养老问题。尽量巧妙地化解赡养纠纷,避免出现两代人关系恶化,赢了官司失去亲情的现象发生。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因大女儿长期患病没有赡养能力,由原告的其他四个子女按年龄大小顺序二女儿2个月、大儿子4个月、小儿子4个月、小女儿2个月对老两口进行赡养并负担赡养期间的生活费,老两口需要住院时,由其子女按1:2:2:1的比例分担医疗费,轮到谁赡养时,住院期间由谁照料,使两位老人能够安度幸福的晚年生活。
自2010年8月以来,平舆法院辛店法庭共办结赡养纠纷案件12件,均成功调解,且调解的案件全部履行。多年来,该庭在庭长陈杰的领导下,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工作原则,并积极推行“公心、爱心、耐心、信心”四心调解法,想尽办法化解纠纷,力争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