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多举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

  发布时间:2011-10-11 08:50:37


    泌阳县法院多举措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活动。该院行政庭充分发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的审判职能作用,推行行政审判“一二三”工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坚持把“案结事了、官民和谐”作为行政审判追求,实行多元化协调新机制,把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一是立案前做好诉讼引导,努力通过诉前协调解决纠纷。审理过程中,通过庭前、庭中、庭后的协调,梳理矛盾,解决纠纷。二是注重行政权益协调与民事权益协调相结合,找准化解纠纷的着力点。想方设法理清当事人最根本的诉求,积极联系与案件各种利害关系人或部门进行案外协调,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三是由承办人、合议庭进行居中协调,案情重大的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参与协调。同时,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联开展三项活动,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促进者

    二、健全行政执法预警机制。针对其他辖区行政审判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典型案例,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向行政机关进行反馈,以此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被诉风险。

   三、强化司法建议指导机制。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围绕行政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中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针对苗头性、源头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早预警。

   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走上街头,走进乡村,印发资料,现场解答,宣传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提高民众对行政诉讼的知晓度,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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