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四个必须” 切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11 08:58:32


    国庆节过后,泌阳县法院立马召开了全体会议,就2011年以来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洛军还就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四个必须”,号召全体干警再接再励,继续扎实工作,切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

    一是必须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始终坚持尽快办案。孙洛军院长强调从立案、审理、到执行,严禁在任一环节无故拖延时间,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的产生。同时,要把结案任务细化到人,限时到月,规定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每人每月完成案件的数量,结案后一个月内必须归档,并规定了结案奖罚机制,对于超目标完成任务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目标的人员给与相应的惩罚。

    二是必须确保审判信息的准确、及时、全面。孙院长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庭室人员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的指导,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及时、全面,从而真正发挥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从而为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保驾护航。

    三是必须层层监管和把关。一定要积极发挥审管办对案件评查的力度,提高纪检监督部门的效力,严格办案的程序审批和纪律监督,做到层层监管和把关,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审判管理工作质效,确保文书、档案,案件质量过关,确保审判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四是必须加强审判管理的后勤服务工作。一定要不断提高法警队、办公室、政治处、机关服务中心等综合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同时,不断完善审判工作的硬件设施装备,规范相关制度,为推进审判管理创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高质量的后勤服务保障,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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