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四举措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

  发布时间:2011-10-14 08:18:03


    泌阳法院为了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特采取下列四项措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多元化调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机制。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和案件特点,广开调解渠道,邀请当事人德高望重的亲属、村委会或妇联组织、邻居、子女、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协助调解。

    二是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照顾,同时优先照顾其对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对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的,优先考虑妇女的抚养意愿。

    三是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保护。在充分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基础上,加强对父母双方的法制教育,使子女能够感受到父母双方的温情;同时强化监督,防止出现侵害子女合法利益的现象。

    四是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该院通常指派年富力强、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较为丰富的法官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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