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的形象与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紧密相连。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有利于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贴近距离,提高威信,更有利于人民法院日新月异发展的审判事业。为此,确山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全队整体素质,全力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
狠抓政治思想学习。法警大队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使每名队员树立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了文明执法和廉政、勤政意识,服务于审判事业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
强化服务意识。法警大队把服务审判服务执行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圆满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加强同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配合业务庭工作,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条件。在保障正常警务活动的同时,每天在办公时间组织法警开展巡视活动,维护法院的审判和办公秩序。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提高文明执法能力,坚决杜绝态度粗暴,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现象,以规范值勤的实际行动树立司法警察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保持警容严整。司法警察大队从领导开始发挥带头作用,在工作期间必须着警服、挂牌上岗,着装规范,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警便服混穿。而且,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精神饱满,遵守礼仪。
文明执法。警卫法庭时,每名队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精神集中饱满、举止端庄,行为规范,坚决维护法庭工作秩序。押解途中,严防被告人脱逃、串供。对被告人不推、不搡、不厉言相待,对有残疾的、行动不便的被告人,上下车搀扶。羁押候审时,严禁无关人员及亲属接近犯人,同时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和人权,被告人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最大限度的给予满足。每名法警队员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警的公正、威严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