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泌阳县法院积极相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踊跃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并将此次创建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文明素养的契机,通过开展创建教育宣传、整治法院环境卫生、倡导文明行车以及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加强组织,统筹兼顾。该院立足本院实际,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与法院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的做到了统筹兼顾,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深入推动了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的进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洛军多次强调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意义与重要性,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积极参与,热情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并将创建活动与提升自身文明素养紧密结合起来,严禁走过场,敷衍了事,为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定了结实的基础。
统一思想,司法为民。孙洛军院长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统一思想,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与司法为民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此,该院每天都安排值班人员在法院门口值班,争取第一时间为老百姓提供优质服务,另外,立案庭等部门设置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宣传栏,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文明礼仪知识,耐心的解答来访群众的咨询,全心全意的为来访群众排忧解难,不但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同时,也有力的推动了省级文明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深入基层,转变作风。该院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与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有力的结合了起来。孙洛军院长亲自带队走访挂点帮扶社区和村庄,了解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定期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开展以清理垃圾和整顿环境为主要任务的义务劳动;根据老百姓的需求提供法律帮助,把老百姓满意不满意当作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通过这些举措,改变了法院干警的工作作风,提升了他们的文明素养,真正的做到了司法为民,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贡献了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