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男方家条件认识一天便订婚

  发布时间:2011-10-18 08:46:19


    8月31日上午10时,西平法院专探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明深与被告张云霞离婚纠纷一案。

    审理查明:原告李明深,男,现年25岁,家住西平水泉汪村委;被告张云霞,女,现年21岁,家住西平县专探乡赵寺村。2011年3月12日清早,被告张云霞的父亲张铁群正在家中喂猪,邻居张大同找到他说:“邻村老李头家在县城里开了个洗车行,其儿子李明深在照应着,生意不错,挣了不少钱,前不久在城里还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但李明深一心扑在生意上,以至于眼瞅着25岁了还未找到合适对象,可把老李头两口急坏了,正在方圆几个村给他儿子物色女朋友呢。咱家云霞也到适婚的年龄了,你看介绍他俩认识认识怎么样?”张铁群听后,心里一热,男方家条件在农村中已算非常不错的了,女儿今年也刚好21岁,该找婆家了,若能和老李头家的儿子订下来那就好了,不然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打着灯笼也不好再找条件这么好的人家去啊。心里想到这,张铁群就急忙给在县城打工的女儿云霞打电话,让她快点回来。当天下午,两家人就互相见了面,双方还算满意。第二天,本案原告李明深就和被告张云霞订了婚。5月26日,李明深和张云霞在西平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两人婚前相识时间较短,相互了解少,感情基础薄弱,结婚不久,两人就三天两头因为一些生活琐事生气、吵架,甚至相互大打出手,两家老人劝也劝不下。无奈之下,8月13日李明深向本院提起了离婚之诉。开庭之前,两人还恶语相加,互不相让。庭审结束后,在主审法官罗庭长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终于平静了情绪,不再争吵,达成了离婚协议。

    事后,被告张云霞的父亲张铁群痛心疾首的说,自己真是糊涂,当初如果不是看中男方家的条件,也不至于这么仓促的就让女儿结了婚;本想着女儿去了男方家能享福,结果却害了女儿。张云霞也后悔的说,物质保障不了婚姻,感情基础才是最重要的。(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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