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与保护,泌阳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四项措施,推进少年法庭建设。
加强少年法庭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该院高度重视少年法庭建设,始终把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列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重点,加强少年法庭的组织领导,协调少年法庭各项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少年法庭机构和队伍建设。为解决审判力量不足的困难,该院选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有爱心、擅长做心理工作的法官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另外,还专门为少年法庭配备完善了各种办公设施,从人力物力上充分保障少年法庭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人民陪审员在少年法庭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少年法庭合议庭及参加庭前、庭后的延伸工作,有效地弥补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公安、社区组织、学校、共青团、妇联等其他机关的沟通联系。主管副院长亲自带队走访基层派出所、基层社区组织、学校等单位,与团委、妇联召开座谈会,积极探讨建立健全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和庭后帮教工作等相关工作机制,努力在预防、矫治、帮教少年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等方面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