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汝南法院少年庭深入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不断强化少年审判工作,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符合少年审判工作特点的多层次、全方位维权帮教体系,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使少年审判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全程维权,彰显人文关怀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总结探索出一条符合少年审判规律,贯穿庭前、庭中、庭后的“三不”工作法: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即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心理疏导了解他们对犯罪问题认识的不开庭。庭中的“三个不轻易”,即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即入监后延伸帮教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
二、人格调查,奠定维权基础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积极会同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为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社会调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会同共青团、检察院、妇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签署发布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规范了社会调查工作,明确提出了社会调查应当实行 “主体社会化、内容公开化、程序规范化”的制度设想。
三、温情审判,探索有效法庭教育模式
积极探索有效地法庭教育模式,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不仅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更要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用亲情融化少年犯罪嫌疑人心中的坚冰。
四、宽严相济,情法交融伸援手
坚持“帮一帮,让他成为一个社会的人”的思想理念,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好评。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较好掌握从轻、减轻的幅度,具体量刑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惯犯以及有无悔罪、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所判同类案件的量刑相对平衡,无大的偏差。
五、规范保护,创新青少年维权机制。专门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各审理环节程序到位,特别是《规范量刑评议表》,促使法官在对被告人量刑时理由正当、平衡,不遗漏影响量刑的因素。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仅在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中同样有很多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为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实行全面维权、全程维权、全员维权。
六、两头延伸,服务和谐社会
在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中探索、构建了“一个中心,两头延伸”的工作机制,即围绕审判工作中心,积极向庭前、庭后延伸审判职能,实行全程维权。同时与社区矫正机构建立信息联络机制,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指导,对矫正对象实行动态跟踪、集中回访、个别干预、定期测评制。
七、定期回访,审后帮教不放松
法律无情人有情,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把功夫下在教育、感化和挽救上。一方面做好庭前调查,了解少年犯的家庭环境、学习情况及犯罪原因,从根源上向其提示犯罪的危害,促使其真诚悔改;另一方面注意与社会相结合,做好判后的改造工作,与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工作联系,到服刑场所回访帮教少年犯。与少年犯家庭、学校、辖区的联系,及时反馈情况,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帮教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