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目前,市中级法院和泌阳县法院等6个基层法院已建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呈产生了“设立一个综合庭,影响带动一大片”良好辐射效应。据了解,驿城区、平舆、确山、西平四个基层法院目前也都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庭,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展试点工作。
过去,我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只审理涉少刑事案件,为充分发挥少年审判法官的业务专长,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从2006年,市中级法院率先探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从指导思想、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做好协调配合等方面,强化少年法庭的队伍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相继从其他业务部门抽调了2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判人员充实到少年审判队伍中。已经成立的综合庭都配备了熟悉民事审判业务的副庭长,从而推动了全市法院综合庭试点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为统一少年审判庭受案范围,改变受案范围混乱的现象,市中级法院将少年法庭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统一界定为: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未满25周岁的案件;共同犯罪中有未满25周岁被告人的案件;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采取直接审理和参与其他业务庭审理两种方式,审理涉少民事、行政案件。工作中,围绕“六个统一”(即统一理念、统一机构、统一范围、统一尺度、统一程序、统一裁判格式)和“四个一百”(即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社会调查率、回访率、法制教育率均达到百分百)的总体目标,开展审判和帮教活动,有力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全市法院严格按照规定的受案范围统一受案,改变了过去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混乱的现象,上下级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机构之间的指导、监督、沟通更加顺畅。据统计,刑事案件自改革以来共受理605件,结案566件。直接审理民事案件116件,涉及案件类型有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健康权纠纷,90%以上都以调解撤诉结案;参与其他业务庭审理民事案件共计252件,较为全面的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取得可喜成绩。市中院、泌阳县法院少年法庭先后被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其余九个基层法院的少年法庭全部被授予省级或市级“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