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邀请专家和法律志愿者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

  发布时间:2011-11-04 09:47:12



图为特邀专家法律志愿者座谈会现场


图为驻马店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新中通报全市法院今年的工作情况并详细阐释专家法律志愿者服务制度。


图为驻马店中院副院长王翠平介绍专家法律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图为驻马店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巫国瑞宣读专家法律志愿者名单。


图为驻马店律师协会会长曹平就专家法律志愿者制度的开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图为受邀的专家法律志愿者

    11月3日,驻马店中院召开特邀专家法律志愿者座谈会。会议决定,驻马店中院专家法律志愿者咨询服务工作制度正式实施,专家法律志愿者将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驻马店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新中、副院长兼纪检组长王翠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巫国瑞出席会议。王翠平副院长主持会议。34名来自法学、医疗、建筑等方面的专家和志愿者受邀参加会议并接受聘书。

    会上,张新中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今年的工作情况并就专家法律志愿者服务制度做了详细的阐释,王翠平副院长介绍了专家法律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巫国瑞主任宣读了专家法律志愿者名单。

    专家、法律志愿者咨询服务制度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升法院文明司法形象,增强能动司法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新举措。专家指具有专门知识,自愿为人民群众提供各方面咨询的专业人士,包括法律专家、医疗专家和建筑专家等。法律志愿者指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文化道德修养,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在职业之外自愿为司法工作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法律专业人员。

    法律志愿者将定期在立案信访大厅值班,对前来立案的群众开展诉讼咨询、诉讼引导等服务活动。专家将接受电话预约咨询。专家、法律志愿者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提供专家咨询和解答,为疑难案件的审理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并通过立案庭登记后转交有关审判组织。专家法律志愿者所提供意见仅代表其本人或者隶属单位,不代表法院。

    专家、法律志愿者的照片、个人简历、专长和电话对外公布,人民群众可以预约接待,也可以直接电话联系。中院每月将专家和法律志愿者值班信息提前在法院网向社会公开。同时还规定,受聘的专家和志愿者不得以法院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无关的、特别是营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会上,专家和法律志愿者就这项制度的开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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