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立足法院实际,推行司法公开,力求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权威、以公开赢民心,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大大增加,取得了“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良好社会效果。汝南法院被评为全国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全市唯一)、省级文明单位等26项省级以上荣誉和驻马店市十佳政法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34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院长王长安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千名中原卫士”称号,民一庭王国辉庭长参加了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先进事迹报告团,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该院深化“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活动成果,加强诉讼引导,严格依法立案,确保立案质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在立案方面,该院要求优质、规范、高效地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对每一份起诉状都在诉讼的主体是否适格、有否遗漏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对案件应如何定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绝不推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确保案件的高效率、高质量;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几年内,我院立案无一件超过规定时限,立案准确率达到了100%,真正做到快立案、立好案。
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方面,从案件的立案、排期开庭、审理、执行、归档等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发放案件内定审限、执限报告登记卡,对审限实行内勤、庭长、立案庭、分管院领导四级警示机制,此外,还进一步完善法官办案情况公示,充分利用内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报,增强法官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在涉诉信访工作方面,实行专人负责信访接待,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接访、联合接访制度,形成以立案庭、纪检组、监察室为龙头,各部门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对来信来访切实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以化解矛盾、促进稳定为目标,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引导,及时指明纠纷救济途径。今年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信4件,属涉诉信访2件,接待来访25批40多人次,均妥善处理。
庭审公开,确保阳光审判
坚持庭审公告公开。通过电子显示屏、本院网站等及时公告案件的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等信息。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宣告判决,有效增加了庭审的透明度,令群众满意。目前该院已实现所有案件庭审公告公开。坚持审判过程公开。严格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庭审中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权利,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为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达到“以案说法”的目的,该院还选择社会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律指导意义、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今年以来,该院共为71起案件申请了庭审直播。坚持裁判结果公开。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对符合规定的裁判文书进行上网公开,并做到上网判决书电子文本与正本内容的一致性。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这一形式,加大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以让法院工作在阳光下充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该院自开通本院网站后,坚持定期发布裁判文书上网,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
执行公开,强化分权制约
建立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权制约的执行体制,健全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等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重点事项和重大进展的告知制度,加大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的建设。为确保执行信息得到有效公开,该院制订出台了《执行分权运行机制实施办法》这项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以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优化法院执行职权的配置。根据执行分权制衡原则,该院执行人员共分为执行综合组、执行裁决组、执行实施组等三个工作小组,各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实行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制度,即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流程、主办法官、执行进度、执行期限、标的物处理、执行款兑现、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及原因、执行救助基金发放等全部公开。今年以来,针对评估、拍卖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该院建立和出台了有关评估、拍卖的补充规定。规定执行案件一般情况下有财产需评估、拍卖的,均采取抽签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到场监督抽签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实行办案法官办案情况公示。实行执行法官办案情况公示制度,每月将执行人员每月及累计办案数量、质量、执行措施、社会效果等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的电子滚动屏不间断播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听证公开,透明司法程序
全面实行公开听证制度,促进司法程序透明化。将公开听证制度全面引入申诉案件、执行异议案件、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和保全异议案件,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该院公开听证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各类案件,努力组织听证,保障听证率达到了97%,从制度上保障司法公正,堵塞管理漏洞。
新闻发布,增强司法公信
为加强和规范本院对外的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对有关法院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典型事迹、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热点问题、重大突发性事件进行报道,以及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等,努力实现新闻“阳光”,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密切人民群众与法院联系,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公众开放,促进司法公正
推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向广大社会公众敞开法院的大门。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一方面可传播法院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也可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近距离接触了解法院、法官,使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阳光司法”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通过主动邀请、强化巡回审判、宣传引导等方式邀请各界人士和群众旁听庭审达50多次,参加旁听人数为1600多人。定期组织法官分组举行“法律进村居”宣传活动,在现场咨询的同时,法官还将印制好的《诉讼须知》等法律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使广大群众了解如何打官司,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他们树立法制观念,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活动共接待来访群众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00多份,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