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通过多项措施保障人民陪审工作,最大程度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截至目前,该院21名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422件,参审率达100%,深得人民群众好评。同时,人民陪审员还就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庭审方式等提出了意见、建议11条,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
陪审机制落实到位。规定普通程序案件尽可能多地有陪审员参加,并将人民陪审率列入业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确定制度》,采取随机抽取确定合议庭陪审员。在立案阶段,将人民陪审员编号后把号码在电脑上滚动筛选,在当事人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合议庭陪审员。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司法公正,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教育管理落实到位。实行挂牌上岗制。为每一名陪审员制作上岗证,并在证的背面印上陪审员的权利义务。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旁听案件审理。邀请陪审员参加“法官讲坛”会议,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对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使人民陪审员最大程度的熟悉诉讼程序、司法礼仪、审判纪律、法官职业道德等审判知识。实行重要活动列席制。每逢法院召开重要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均邀请陪审员参加,让他们及时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增强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实行总结表彰制。年底,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法院工作一起总结,把优秀人民陪审员与先进干警一起表彰奖励。该院人民陪审员赵静由于陪审工作突出,收到最高法院三次邀请,参加了北京、扬州、北戴河全国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会议上交流的陪审经验在人民法院报刊发,赵静本人也被河南省高级法院授予“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
物质保障落实到位。注重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将人民陪审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该院规定,凡是人民陪审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庭审理和下乡调解的,每次给予相应的补助,往返车费予以报销,这解决了人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使人民陪审员能安心并积极地从事陪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