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法院四项措施确保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1-11-09 09:38:17


    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工作特点,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监督长效机制。按照《监督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把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指定专人负责与人大常委会的联络工作,确保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二是及时主动报告工作。除每年一度的工作报告外,法院还主动对审判、执行等专项工作向人大做定期汇报,人事任免等工作做好事先报告,对社会热点以及民众比较关注的民生问题,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案件审理、执行,法院在执行政府重大决策可能产生社会矛盾,当地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方面工作随时向人大汇报,使人大代表认识、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三是极积办理意见建议。每年“两会”期间,党组成员带领干警分赴各代表团讨论地点,收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转办函,建立登记、查处、督办、报告、归档的办理流程,根据所涉及的问题,由各分管院长督办,落实承办人负责,定人包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以此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四是主动拓宽监督渠道。除经常性的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针对性地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并逐条落实外,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进行庭审观摩,确保人大代表更全面地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争取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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