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法院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硕果丰

  发布时间:2011-11-09 09:39:15


    自今年7月份新蔡县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新蔡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快审重判“两抢一盗”犯罪和其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2011年7月至10月,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4件,依法判处罪犯116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12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今年7月以来,县委、政府部署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新蔡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出台实施方案,积极拓展工作思路,成立案件审理小组,专门负责“两抢一盗”案件的审理。截止到10月底共审结 “两抢一盗”案件18件29人,有效地遏制了“两抢一盗”犯罪的多发势头,维护和促进了我县的社会平安和谐。对“两抢一盗”案件,只要符合两个基本,就及时进行审判。符合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能适用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进行审理,确保快审快结。需要经审委会讨论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审委会随时开会讨论。在已审结的 “两抢一盗”案件中,不仅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而且平均结案时间为7天,充分体现了严惩快办的原则。

    严格适用法律,认真执行政策。在对“两抢一盗”等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依法从重判处。对具有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对盗窃犯罪中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加大对盗抢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的力度,依法追缴和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和供犯罪使用的工具,彻底摧毁其犯罪的经济基础。对初犯、偶犯和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在通告期间具有自首、主动坦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的犯罪分子,严格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依法从宽处理。今年7月至10月共判处管、缓、免34人。

    提高审判效率,及时依法处理。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依法开庭审理,及时宣判,确保快审快结。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整合审判力量,实行案件攻坚。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团伙犯罪案件、系列犯罪案件和跨区域犯罪案件,注意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及时组织精干审判力量,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和证据情况,积极协调,及时指出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使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能快审快判,确保稳、准、狠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分子。

    认真排查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百日行动”中,新蔡县法院组织近百名干警利用双休日深入辖区居民家中,进行走访、调查和提供法律服务,全面收集社情民意,认真了解群众对提升公共安全感、政法部门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将整个走访过程变成与村民相互沟通、相互了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解决治安隐患的过程。截止10月底,走访群众2000余人次,现场协调解决纠纷6起,填写调查表800余份,征求意见20余条,发放便民联系卡2000余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余人次。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声势。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共所送专题信息22篇,在中央、省、市三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11篇,设置2个举报箱。在开庭时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庭审旁听外,还在庭审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量刑情节讨论,由他们根据自己旁听了解的案情,对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提出自己的意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及时宣传报道案件开庭、宣判情况,今年7月至10月有,共在互联网上直播庭审21件,同时在主要街道采取挂横幅标语、上街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宣传车上街宣传等,营造严打氛围,震摄“两抢一盗”犯罪。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教育群众加强防范意识,新蔡法院还到案发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深入学校社区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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