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社会工程

——驻马店市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发布时间:2011-11-14 10:43:14


    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不仅仅是某一部门或者某一些人的工作,而是一项社会工程。近年来,驻马店市两级法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构建社会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对未成年人“大保护”的格局。

    加强合作,形成合力。两级法院通过多种联系形式。加强了工、青、妇等部门和机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责任意识,同时发挥政府其他部门,如劳动、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作用。市中院少年庭与市综治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日报社等多家单位密切协作,先后建成了多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了多次“青少年维权月”等一系列旨在构建未成年人权益社会保护体系的行动,已初步形成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保护的格局。

    探索完善少年陪审制度。全市法院共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选拔或特聘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教育事业人员的53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弥补了法官在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专业学科方面的不足。全市法院规定,一审涉少民事案件原则上全部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第二审案件原则上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佳的利用,另一方面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使用平和、浅显的语言和温和的询问方式,增强亲和性,彰显审判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全市法院系统在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组织模拟法庭、举办展览,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合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观念,共同推进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保护。驻马店市两级法院通过以上渠道延伸司法功能,大大激发了全社会的责任感,编织起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网,构筑全面维权的社会干预体系,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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