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多点结合增强“阳光司法”效果

  发布时间:2011-11-17 15:23:55


    汝南县法院不断创新实践,多点结合,切实增强指导性、动态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确保阳光司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把阳光司法与转变工作作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作风的转变。该院利用门户网站、监督电话、接访回访等载体,及时公开和反馈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司法公开列为部门考核评优和日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和考评,使社会各界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建立健全了阳光司法监督制约机制,由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司法公开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是把阳光司法与“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该院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为民办实事好事的“阳光工程”来抓,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诉讼风险、矛盾纠纷等热点问题纳入司法公开内容,加大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事项的公开力度。金融法庭、交通巡回法庭、社区法官还结合本部门实际,推出提前介入、就地调解、诉前调解、快立快结、上门开庭、灵活安排开庭时间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促进了一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

    完善对内公开机制,该院制定完善了涉及队伍建设、廉政监督、审判管理等多项公开执法规定,坚持 “月汇报”、“季评查”制度,确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准确地掌握审判执行人员的执法质量与效果,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完善向社会公开机制,该院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对一些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涉及民生的案件以及重大审判执行活动,坚持公开听证、旁听庭审、定期通报、全程监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赖,促进了执法的公开、公平。

    四是把阳光司法与媒体集中宣传活动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上台阶。该院以新闻媒体启动“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为契机,主动与电视台、《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等多家媒体开展对接,将“走转改”活动与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开展“走转改”活动促进阳光司法,把阳光司法融入“走转改”活动之中,联合各类媒体共合作发布新闻报道36篇(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阳光司法的成效和法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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