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有关精神要求,结合该院实际,部署在该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以四个加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各项活动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统筹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与法院“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强化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创先争优、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多赢。
加强实践活动。通过活动,解决该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为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干警队伍。坚持把活动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从审判实际出发,少而精地组织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交流。运用多种手段、形式,广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掀起宣传舆论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及时反映法院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增强在学习在教育活动的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为构建和谐泌阳县提供坚实司法保障。